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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8日

拍卖信息

(2014年3月23)

    定于2014年4月4日上午10时在莒县法院审判楼4楼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以评估报告为准),请案件承办人于拍卖日5日前通知相关当事人,竞买人需于拍卖日3日前到莒县法院技术室办理竞买手续或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到技术室办理竞买手续(开户名:莒县人民法院,账号:10082410835001000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莒县支行),详见竞买保证金收支操作流程。

1案号:(2013)莒执字第318号,案由: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5863395666,被申请人:薛冯瑜,13562449072,位于莒县夏庄镇驻地、206国道东侧的楼房及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莒房权证夏庄镇字第20071874号,房屋坐落于206国道东侧、夏庄镇驻地,为3层混合结构楼房,建筑面积441.90平方米,建成于1995年,土地使用权面积252平方米,证号:莒国用(2008)第21号,地号:4-6-2397,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终止日期:2048年6月25日,参考价:72.37万元。承办人:刘在新。2014年1月15日以723700元第一次流拍,2014年3月7日第二次以578960元流拍。拟下调15%以492116元再拍。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位于莒南县温泉路中段东侧华泉祥和苑小区1号楼2单元602室。主房面积139.54平方米,配房面积9.44平方米,总层数为11层,该楼位于第6层。外墙有保温,水电暖燃气已开通,房屋产权人冯建兵,评估结果包含土地使用权。参考价:53.13万元。承办人:翟玉仓。2014年1月15日以531300元第一次流拍,2014年3月7日第二次以425040元流拍。拟下调20%以340032元再拍。竞买保证金:10万元

3案号:(2013)莒执字第552号,案由:担保合同纠纷,申请人:正基典当公司,13963056135,被申请人:盛强、虢成琪,13863374966,莒州家园18号楼101室。建成于2006年,,该楼房位于莒县振兴东路北侧,房屋产权面积为145.19平方米,配方面积为43.55平方米,水电设施齐全,房屋莒房权证城区字第20061694号,产别为私有房产,房屋产权人:盛强,参考价:61万元,承办人:王德京。2014年3月7第一次以610000元流拍。拟下调20%以488000元再拍。竞买保证金:10万元

莒县人民法院拍卖竞买保证金收支操作流程

为规范拍卖竞买保证金的收支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多头管理给竞买人造成的不便,更好地服务拍卖工作,特制定如下拍卖竞买保证金操作流程。

一、竞买保证金的收取

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应当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收取时,按下列流程进行。

(一)款项为现金方式的,技术室承办人应开具《山东省人民法院案件过付款专用收据》(以下简称《收款凭证》),交由竞买人到代收银行(邮政银行设在立案大厅的代收点)交款,银行收款签章后将《收款凭证》退还竞买人并告知其到结算中心办理入账手续,结算中心依据收款时间、交款人、竞买标的等信息登记过付款收取电子账务,之后在《收款凭证》上盖收讫章并退还竞买人到技术室办理参加竞买事宜。《收款凭证》的第一联银行留存、第二联退交款人、第三联银行签章后转结算中心、第四联退技术室备查。

(二)款项为电汇、支票等方式的,待款项到账后,由结算中心负责与银行核实款项收妥,技术室承办人据以开具《山东省人民法院案件过付款专用收据》(以下简称《收款凭证》),交由竞买人到结算中心办理入账手续,结算中心依据收款时间、交款人、竞买标的等信息登记过付款收取电子账务,之后在《收款凭证》上盖收讫章并退还竞买人到技术室办理参加竞买事宜。《收款凭证》的第二联退交款人、第三联留存结算中心、第一联和第四联退技术室备查。

二、拍卖保证金的管理及退回

已经拍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标的物价款的预付款。未能拍得标的物的竞买人需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退回拍卖保证金时,一律通过支票的形式支付。

技术室承办人开具《莒县人民法院案件过付款支付单据》(以下简称《支付凭证》)并经领导签批后,交由竞买人到结算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回手续,结算中心依据交款时间、交款人、竞买标的等信息登记过付款支付电子账务,同时开出支票退款,之后在《支付凭证》上盖付讫章并退还竞买人到技术室办理其他事宜。《支付凭证》的第一联、第二联由结算中心留存,第三联、第四联退技术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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