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法院反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存在“三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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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 ||
2024年,莒县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案件1260件,其中判决560件,占比44%,经分析发现,该类纠纷在审理中存在以下三个难点:一是“多角债”等复杂债务关系导致借还金额理清难。该类案件往往涉及多个债权人与债务人间复杂的债务网络,如实际出借人与名义出借人不一致,以及通过第三人贷出资金、提前扣除利息、高额利息等不规范操作,使得借款与还款的具体金额难以准确厘清。特别是在财务凭证与转账记录不符,或涉及死亡、限制或无行为能力第三人,以及第三人处于服刑状态或失联等情况下,对借贷事实的审查变得尤为棘手。在判决的560起案件中,涉及“三角债”或“多角债”问题的案件258起,占比46%。二是转化型民间借贷增加导致法律认定难。转化型借贷案件为176件,占判决案件的31%。该类案件通常由其他法律关系(如买卖、租赁等)转化,法院需额外审查转化前法律关系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以及转化合意的合理性,延长了审判周期。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有87起因涉及转化前法律关系的审查而复杂化,另有89件则因转化前后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如合同法、公司法等)增加了判决文书撰写难度。三是虚假民间借贷诉讼识别和阻却难。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具有强隐蔽性,当事人利用虚构的欠条等债权债务凭证,企图通过法律途径达到非法目的,给司法审查造成很大难度。尤其是在当事人恶意串通或与委托诉讼代理人之间恶意串通的情况下,更难以甄别。在已审理的案件中,直接认定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案件为3件,占判决案件的0.5%。未直接认定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但无法排除怀疑的,以无法查实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为由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有13件,占比2%。一审中未查明系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后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案件再审建议书的案件有2起,均系恶意串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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