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3年12月,坐落于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六马路71号,司法管辖范围包括坊子区、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全院现有正式干警96人,其中法官37人。主要受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现有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内设机构9个,以及埠头、黄旗堡、峡山、清池等4处派出人民法庭。
多年来,坊子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不断提升诉讼服务,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近年来,该院每年审理执行各类案件近11000件,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最高院授予法警工作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山东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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